南都记者了解到,去年3月印发的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中,一项重要内容即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,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。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,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、总体布局、统筹协调、整体推进、督促落实。
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决定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依法治省(区、市)委员会办公室牵头,组织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生态环境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应急管理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对本省(区、市)内的各市(地、州、盟)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、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开展督察。
据了解,此次督察分为组织筹备、实地督察、形成督察报告和反馈整改等四个阶段,12月底前结束。各地依法治省(区、市)办将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部署,组成督察组,通过听取汇报,座谈交流,到民营企业实地走访,与民营企业家、公安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、律师个别谈话,评阅案卷,暗访调查,深入群众和基层执法司法机关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,全面了解本地区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、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,研究提出整改意见。
督察将加快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的情况,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的情况,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情况,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、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,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等方面开展督察。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将对重点省份开展督察情况进行督导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并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首次部署开展专项督察。此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曾会同中政委、最高法、最高检、教育部、等13家单位开展食药监管执法司法督察。同时,还部署各地依法治省(区、市)办公室开展了本地区食药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,并启动了督察反馈。
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